#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1224元朗 #判刑

D1: 林 (16)

控罪:
(1) 參與非法集結

詳情:
(1)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元朗形點I及II內與另一男子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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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要: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6614

勞教報告和更生中心報告評語都是正面的,但被告人體質不建議判入勞教中心。

辯方採納上次求情,現向法庭呈上中一至中四學校成績表,指被告就讀精英班,成績屬於中上水平,而且熱愛學習。曾經有一份校內報告獲得嘉許。近期因疫情影響,平均分有稍稍下跌,但被告指學習表現相約。

辯方律師稱被告為一個讀書人,很想讀書,也希望能夠升上大學。是次犯罪是受社會氣氛影響,望法庭先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若然法庭判處更生中心,家人們會「無奈」接受,因為怕會打亂被告的求學計劃。

裁判官問到更生中心的判處如何影響學業。
辯方律師指,按經驗更生中心會判處6-7個月禁閉式刑罰,雖然校方願意保留學籍,但難保被告會被留級。

蘇官:刑期未必只係6-7個月,你都唔知道佢實質刑期。

‼️判處 更生中心

🥺手足精神,不時望向觀眾席,離開時有和旁聽人士揮手。

💛多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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