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鄧少雄裁判官
#0915灣仔 #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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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27)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1)(2))
被控於2019年9月15日在灣仔馬師道灣仔運動場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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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應辯方申請押後至 2021年8月24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以便查閲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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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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