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八庭
#莫子聰裁判官 #審訊(1/4)
👥麥,阮(16-22) #1007黃大仙

控罪詳情: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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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觀看P?片段:

22:26:34
D1與身旁兩名人士已離開原本坐着的樓梯

22:26:49
有人在小巴背後透過玻璃窗向警方照射雷射光

22:27:02
有身穿黑色T-Shirt,胸前有黃色圖案的男士連同旁邊的女士在小巴旁走出,並用雷射筆照射警方

22:28:05
有人在黃大仙廣場內向外面照射雷射光

22:28:46
有人在現場叫囂,PW2指當中有少部分的聲音來自警方,主要來自在現場集結的人

22:30:02
有人站在黃大仙廣場圍欄後用藍色雷射筆照射警方

22:30:17
PW2用揚聲器向在場人士發出聲音,即口頭警告

22:32:35
PW2對站在新光橋底近樓梯,身穿黑衣及帶黑口罩的男子作警告,指他曾在現場叫囂

22:34:55
有人用強力電筒發出閃光,照向警方防線

22:37:18
有人在現場持續叫囂,PW2指他們向在新光橋的警員說「走啦!」和粗言穢語

22:37:27
有身穿黑色T-Shirt的男子舉起右手食指指向新光橋

22:37:50
PW2用揚聲器向在場人士發出聲音,即口頭警告在場人士參與非法集結,要他們離開現場,而她旁邊有警員舉旗

22:38:20
PW2指她在片段看到自己,當時她左手拿着電筒

22:39:02
PW2再向在場人士發出警告他們正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要求在場人士向鑽石山方向離開及脫下蒙面物品,否則會進行拘捕和驅散

22:39:22
有人站近新光橋樓梯底,而當時已有警員站在新光橋的樓梯

22:39:50
PW2再向在場人士發出警告。她指當時仍有人叫囂,而事後有警員告訴她指在場人士要求重開新光橋,想通過新光橋前往對面

22:41:00
PW2不斷向在場人士警告他們正參與非法集結,並持續要求在場人士向鑽石山方向離開

22:41:13
有在場人士不斷高叫「放橋!」

22:42:20
PW2向一女子作出警告,指她煽動在場人士。PW2指該女子不停拍攝及叫囂,並聚集他人前往新光橋橋底

22:43:05
PW2向一身穿白衣,灰色褲,背黑色背心的男子作出警告

22:43:22
PW2不斷向在場人士警告和要他們離開,但在場人士仍不斷高叫「放橋!」

22:43:29
控方指D1身在並逗留在新光橋樓梯底一帶

22:43:30
雖然有人散去,但仍有不少人逗留在新光橋橋底叫「放橋!」

22:43:39
集結人士向黃大仙廣場方向稍作後退

22:44:12
PW2指她當時正警告一名身處新光橋樓梯底,要求全面開橋的男子,而該男子手持一包檸檬茶

22:44:33
D1再被拍到他與其他人一同逗留在新光橋樓梯底

22:45:21
愈來愈多人在新光橋樓梯底聚集

22:45:38
有人數次高叫「香港人!」,其他人和應「反抗!」。PW2見狀作第X次警告

22:46:50
有人在「沙田㘭道」往觀塘方向的巴士站旁邊行人路高舉雨傘,而這些人旁邊有佩戴外科口罩的人

22:48:41
D1再被拍到其他人一同逗留在新光橋樓梯底

22:51:21
疑似D1第X次被拍到其他人一同逗留在新光橋樓梯底,而他旁邊有人用手指向樓梯的方向

22:53:34
現場有人不斷叫「放橋!」,亦有人在小巴站通往黃大仙廣場的行人路入口向警方照射綠色雷射光

22:54:30
現場集結人群漸多,分別散落在新光橋樓梯底、「沙田㘭道」往觀塘方向的巴士站旁邊行人路和小巴站通往黃大仙廣場的行人路入口

22:57:47
有人在小巴站通往黃大仙廣場的行人路入口的頂部跳舞(爬左上頂😦),他們完成跳舞後向警方舉中指,此後他們也有向警方「擺pose」

22:59:26
D1第X次被拍到其他人一同逗留在新光橋樓梯底附近,即靠近樓梯旁的圍欄

23:00:30
D1第X次被拍到其他人一同逗留在新光橋樓梯底附近,即靠近樓梯旁的圍欄

23:01:16
D1第X次被拍到其他人一同逗留在新光橋樓梯底附近,即靠近樓梯旁的圍欄

23:01:55
片段中PW2說「Gogogo」。PW2指這是指示警員進行拘捕和驅散行動。同時間,D1仍身在新光橋樓梯底附近

P?播放至23:02:06為止

莫子聰裁判官指控方案情指片段有D2,但控方未曾在片段中指出何人是D2。

#劉偉聰大律師 指他們曾就此去信予控方,但從未收到回覆,不得要領。

莫子聰裁判官指問題大,要求控方處理。

休庭過後 #劉偉聰大律師 指控方撮要不重要,希望法庭不作查詢,避免身為第三者的法庭有不必要的觀察

莫子聰裁判官考慮後同意 #劉偉聰大律師 的意見,不就此作詢問。

控方代表 #梅松大律師 主問

PW2曾指示警員51553問人群中誰人需要過新光橋,但無人回應。

PW2同意當時有人用藍色和綠色的雷射光照向警方,她們擔憂雷射筆會射到眼會不舒服,會流眼水和感到暈。

PW2表示她不知道這批集結人士會做甚麼,例如縱火。她認為人多會令現場混亂,可能有人會找物件堵路,影響交通運作,造成大塞車。因此她們要防止這批人做這些事。

PW2同意在22:20至23:02時期間有巴士泊站,也有少部人上車。但她指出當時大部分集結人群散落在新光橋樓梯底、「沙田㘭道」往觀塘方向的巴士站旁邊行人路和小巴站通往黃大仙廣場的行人路入口,面對新光橋。

📌播放片段P5 :

片段由00:16:00開始:
有人在橋底與警方對罵,有人要求警方「放橋」,否則難以回家,並詢問是否要搭的士才可以回到家

00:18:11
片段顯示到警長51553在場

現實警員表示市民可以走其他路回家,例如行人隧道,或是乘搭巴士和的士;並表示若市民離開的話會重開新光橋;他們亦表示現場人士正破壞社會安寧,參與非法集結。

有市民表示腳痛,走不到前面搭電梯;他們指他們有權使用新光橋,要求警方解釋封橋原因;即使警方表示願意讓開,市民亦擔心若走近警方會被拘捕。

00:26:25
警方之後設置封鎖線。

00:27:16
PW2指她在新光橋樓梯底警告在場人士正在破壞社會安寧,指他們不願離開、亦用電筒照射有使用蒙面物品的人,指他們違反蒙面法。

00:29:25
D1被拍到身在新光橋樓梯底

00:29:48
D1再被拍到身在新光橋樓梯底

00:33:21
PW2叫「Gogogo」,在場警員作出拘捕行動和驅散人群。

明天09:30續審。

第二天審訊: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6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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