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六庭
#黃國輝裁判官
#1111上水 #判刑 #拒捕
李 (19)
控罪:
(1-3) 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 控罪詳情按此—————————
📌進一步 #求情被告品學兼優,待人有禮,他身體不太好有濕疹問題,懲教醫生亦指出體重輕而不適合勞教,報告提議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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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陳詞針對1-3控罪,又是一項嚴重控罪。被告紀錄良好及有即時認罪,法官已閱過學校獎項及求情信件。由於年紀細及各方面情況,法官認為更生短期課程較適合,
故判處更生中心。(按:手足有向公眾席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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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後尚有今早續審,歡迎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