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雅茵裁判官
#20201001北角 #答辯

陳(21)

控罪:三項侮辱國旗罪

案情:
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分別於北角糖水道天橋、英皇道402-404號7-11便利店外,以及英皇道395號僑冠大廈A座出口外,公開及故意以毀損的方式侮辱一共9支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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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全部三項控罪不認罪

控方將會傳召6位證人作供(首2位為市民證人),沒有警誡供詞,有72分鐘錄影會面及約3分鐘現場錄影片段及22段警方依賴作事後辨認被告作拘捕之閉路電視(每段數十秒)。辯方除被告外沒有其他證人,辯方會爭議身份,不爭議錄影會面自願性。

案件排期至 10月6日 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四庭以中文作審訊,並預留7及8日。如有同意案情須於開審前三個工作天交予法庭。期間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注:被告曾在2021年1月6日就一宗於2019年10月12日在旺角非法集結及身攜雷射筆的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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