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李慶年法官
#提訊 #1118理大

【案件一】
張(23)

控罪:
(1)暴動
(2)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詳情:
(1)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被控於同日,在紅磡暢運道巴士總站外管有即汽油彈、打火機、打火機油、扳手、鉗,意圖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

【案件二】
D1:林(21)
D2:施(26)
D3:梁(22)
D4:馬(24)

控罪:
(1)-(4)暴動

詳情:
(1)-(4)各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三】
陳(24)

控罪:暴動

詳情:
(1)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
同庭14:30尚有以下被告:

D1:黃(22)
D2:莫(21)
D3:許(20)
D4:明(17)
D5:方(26)🛑已還押逾2個月
D6:鄭(22)
D7:伍(17)
D8:謝(24)
D9:朱(23)

=========
控方申請將上述案件合併
李慶年希望可以押後到下午所有案件一同處理。但有辯方律師未能出席,要聯絡九龍城鄭念慈的書記,才得知能否出席。

小休至1130

1149 再開庭

保釋條件更改事宜:

張(23)申請更改報到次數至一星期三次,獲批

案件二
D1 申請更改宵禁時間至0100-0600,獲批
D2 申請更改宵禁時間至0100-0600,獲批
D3 申請更改警署報到時間及宵禁時間改至0000-0700,獲批
D4 申請延長報到時間,報到次數至每星期三次及宵禁時間改至2300-0500,全部獲批

陳(24)申請更改宵禁時間至0030-0730,獲批

案件押後至同日同庭1430,除獲批事項外,其他保釋條件不變,被告繼續擔保外出
Samsung HW-B650: A Powerful Soundbar for an Immersive Audio Exper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