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審訊(1/10)
👥王,劉,鄧(20-58) #1110旺角

控罪詳情及案件爭議點: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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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傳召PW1警員C。

*PW1受匿名令保護及在屏風後作供,所有人均不得對外公佈他的姓名,否則會被視為藐視法庭

PW1=他

背景:

在同日21:25時,他乘車到達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附近,即位處旺角站D2出口對出,那時他位處往大角咀方向的馬路,當時他距離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過路線,即由惠豐中心橫過往上海商業銀行大廈的行人過路線約30米。

觀察:

他當時在車上看到有20至30人在惠豐中心與彌敦道的行人路轉角位聚集,這批人有叫囂和鼓掌。他也看到有4至5人拿黑色垃圾膠袋拋往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過路線上阻礙交通運作,令車輛不能左轉入彌敦道,這4至5人其後返回近惠豐中心的行人路。

在上文提及的4至5人中,他看到有一個身穿白色衣服的人曾兩度將黑色垃圾膠袋拋往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過路線上。此外他亦看到一個身穿黑色衣服和黑色褲,背着背囊和佩戴黑色鴨咀帽的人將黑色垃圾膠袋拋往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過路線上。

追捕A1

之後他從對講機得知要進行拘捕行動,所以他與一同身穿警員製服的隊員下車並跑向惠豐中心的方向追截站在惠豐中心與彌敦道的行人路轉角位的A1。最後他在陶德大廈截停及A1將A1制服在地上,並在後來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A1。

控方播放片段1NOW

控方指出片段能反映PW1對現場的觀察,A1當時的作為,以及PW1追截A1的情況。

控方指出片段拍攝者是站在旺角匯豐中心面向亞皆老街方向進行拍攝。

片段時間:21:17:38
PW1首先在片段定格中看到疑似A1的人站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過路線上。

李慶年法官觀察到此時馬路上已沒有車輛行駛。

控方指出現場馬路有2個5公升水樽,6至7個疑似紙皮箱及1個高1米乘闊1.5米的鐵圍欄。

21:17:46至約21:17:48
李慶年法官指出有名白衣人在馬路放下物品,並表示若有爭議,可以不同的慢鏡截圖處理。

片段時間:21:17:48
李慶年法官指出有不少人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路上聚集。控方認為這兩邊的行人路各有20人聚集。

片段時間:21:19:40
PW1指出他當時看到的20至30名聚集人士。

片段時間:21:19:54
PW1指出他當時自己在彌敦道南行線追截A1時的位置。

片段時間:21:19:57
PW1指出A1跌在地上的位置,即陶德大廈附近,而當A1 跌在地上後,PW1隨即制服A1。

片段時間:21:20:03
PW1指出當時他正彎下身子處理A1。

片段時間:21:20:14
李慶年法官觀察到有警員將馬路上的膠袋拿回行人路。

片段時間:21:17:48至21:20:44
控方指出沒有私家車駛過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

片段時間:21:21:00
PW1指出畫面所示的黑色膠袋與他先前看見的黑色膠袋相似。

李慶年法官要求控方就這些片段定格準備截圖協助法庭。

控方播放片段2:有線新聞

控方指出此片段可以反映現場在21:19時至21:26時的情況。

此外,控方指出片段能看到A1,PW1及A1佩戴的鴨咀帽。

在播放片段後,李慶年法官指出有部分片段定格時段沒有在片段列表中顯示,令法庭難以跟從。控方表示跟回原有的片段列表再作主問。

片段時間:06:45:22 (實時約為21:19時)
PW1確認片段看到有垃圾膠袋在行人過路處上。

片段時間:06:45:26
PW1確認片段看到有垃圾膠袋是在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的行人過路線上。

片段時間:06:47:01
PW1同意片段看到有警員由彌敦道跑往油麻地的方向。

(相信仍未看完,因為在觀看途中再返回觀看片段1)

*李慶年法官在審訊時多番建議控方能夠在庭上以足夠描述協助法庭及證人作供;在證據上,李慶年法官也建議控方在呈上證據時想想可以如何協助法庭及證人作供

*因此今天法庭要超時開庭40分鐘處理片段1的內容,讓法庭能更全面了解案件

*證人作供詳細內容在完成控方案情後公佈,明天控方繼續對PW1的主問

(17:43最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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