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續審(6/10)
👥王,劉,鄧(20-58) #1110旺角

控罪詳情及案件爭議點: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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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不反對將A4法律代表在庭上播放的臨時證物轉為正式呈堂證物。

控方案情完畢。

辯方沒有中段陳詞。

法庭裁定所有被告表證成立。

所有被告明白權利及情況,皆選擇不作供及不傳召證人。

下次聆訊詳情:
日期:2021年8月12日
時間:14:30
地點:區域法院
性質:結案陳詞

裁決詳情:
日期:2021年9月1日
時間: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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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控方的法律代表為吳美華大律師

*李慶年法官的日程表已排到2022年8月

*李慶年法官不希望出現有律師在審訊期間需要離席處理其他案件的情況

庭上小插曲:
法庭會預留星期五的日子作備用,A4法律代表表示需於星期五處理另一宗區域法院案件的判刑,惟 #李慶年法官 表示不會批准其離席處理其他案件,並要求其將案件轉交他人處理。A4法律代表表示現時已經需要寫信予法律援助署為該被告申請指派法律代表。#李慶年法官 亦表示時機未成熟,暫不會考慮其申請,並表示「你嘅事嚟,管我咩事」,以及要在「魚與熊掌」間作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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