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二庭
#林希維裁判官 #提堂
#20200508中環

D2紀
D3張

控罪: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案情:傳票控罪指稱兩人於2020年5月8日,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P1層1100至1103店舖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摘自明報)

今日開庭目的為處理辯方單方面申請,所以被告及控方今天均無需出庭。
事源早前辯方曾就案件向IFC發傳票要求提交商場內CCTV片段作為審訊之用,但IFC並沒有配合交出。

傳召 IFC 黃/王經理(IFC)
林官:今日有無帶嘅CCTV嚟?
IFC:有帶
林官:有咩特別原因早前唔交俾辯方,而今日又可以?
IFC:唔知

在得時未有特別原因後,林官批批IFC做法浪費法庭資源,「今日純粹睇你哋交收」。
林官亦命經理需向公司反映,因為本次不是警方求提交CCTV片段,所以辯方不會有搜查令。

CCTV片段共覆蓋11個地方,有19隻碟。
林官:你而家交俾我書記,然後再交俾辯方。如果片段有問題,辯方請自行同IFC方面處理。

案件押後至 11月10日 1130 於東區裁判法院第2庭提訊。

退庭前林官提醒已屬辯方證人的黃/王經理,辯方的傳票是包括整個案件審訊,辯方如有需要會通知他出庭,到時必需好好配合。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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