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0809黃大仙 #判刑

D1: 鍾 (27)

控罪:
(1) 參與非法集結
被控於2019年8月9日於香港九龍黃大仙沙田坳道與東頭村道交界一帶,與陳XX、禢XX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2)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10日於香港九龍黃大仙東頭村道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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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
當時在被告的褲袋內發現2枝3B級鐳射筆,在10米範圍內可對人體做成傷害,幸好當時沒有照射到皮膚或易燃物品。法庭已參考3宗上級法院的案例,考慮到當時現場的環境及求情內容,故2項控罪均以6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一即4個月,其中1個月分期執行,總刑期為5個月監禁‼️

直播員按:上一宗案件的大量親友離庭十分嘈吵,導致聽不到部分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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