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聲援

#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名 12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

🐶黃世雄(43)

12項控罪:
身為訂明人員即警務署警長,在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9月6日期間,索取或接受12筆貸款,由$二千至$二十萬不等。

辯方申請押後答辯,案件押後至2021年10月11日09:30,在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答辯,期間繼續以現金保釋,不得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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