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覃有方裁判官
#新案件
#不是聲援 #白衣暴徒
#0721元朗 #721唔見人
案件編號:STCC2462/2021
(後轉至粉嶺案件編號)FLCC1097/2021

🚹🚹白衣暴徒🚹🚹
程偉明(63)
報稱無業

控罪:
(1)暴動
(2)有意圖而傷人

詳情:
(1)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新界元朗港鐵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1)及(2)條。
(2)被控於同日同地,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條例》第17(a)條。

控方案情摘要:
案發當晚2248時,不少於50位白衣人首先在西鐵元朗站付費區外出現,並手持木棍藤條聚集。其後在付費區內出現,與黑衣人爭執後向內投擲物品,黑衣人扔水樽及用消防喉射水。白衣人衝入付費區並衝上月台及列車車廂,襲擊在場人士。列車最終於2345時開走。

被告身穿老虎圖案白色tee恤和黑色長褲,戴有龍圖案皮帶,沒有配戴口罩。

案發前,有片段紀錄2000時元朗鳳悠北街情況。

案發時,有港鐵閉路電視於2258時開始影到被告行為,2259時他向男子用拳頭施襲,後來用木條狀物品(即藤條)施襲。2301時白衣人在付費區出面攻擊另一男子。被告於2306時用手勢叫其他人入付費區,並登上月台位置;2307時離開付費區,同其他白衣人在大堂聚集。其後在2314時,離開元朗站,當時仍手持藤條。

根據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大約有50人被白衣人襲擊。其後一共有28人向警察報案及提供證供。

被告於2020年6月26 離開香港,前日(12日)經深圳灣入境時被捕。警方檢取被告手機同皮帶作化驗。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押後至3天後於粉嶺再提堂。期間作認人手續及進一步調查。

辯方沒有擔保申請,另申請索取閉路電視片段。

法庭提醒被告有8天保釋覆核權利,唯距離下次聆訊只押後3天,今天暫毋須處理;被告將來可於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保釋。

案件押後至8月19日1430時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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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
法庭空曠少人,暫未見其親友到場聲援。
另外,光頭西瓜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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