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水佳麗裁判官
#審訊 [1/3]
#1026元朗

陳(45)

控罪: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控罪詳情: 被控於2019年10月26日,在元朗福康街小巴總站襲擊男子梁卓祥,因而對該男子梁卓祥造成身體傷害。
違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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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於上周五已提出被告願意承認較輕的普通襲擊罪(交替控罪),唯控方不接納。

控方指出案中有襲擊而事主有傷勢,相信是由被告造成。

法庭指不清楚控辯雙方的爭議點是否兩條控罪中傷勢程度的分別。辯方回應指被告承認有襲擊,但希望確立控方檢控基礎。因事件中有不止一次襲擊發生,箇中牽涉其他人襲擊事主,並表明希望控方指明有關片段中其他人襲擊事主的部份是否會與本案視為同一事件。控方表示其檢控基礎會於播放相關片段及傳召證人作供時呈現。

法庭提醒如控方能清楚展示事主哪些傷勢是由被告造成,審訊則只會着重被告對事主造成的傷勢,而其他人造成的傷勢與本案無關。

控方指出事主膝頭傷勢與本案被告無關,為早前D2造成(詳見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5829),控方立場指出事主額頭及面部傷勢由本案被告造成。

法庭指因未看過任何證據,故此不能作出判斷,以上事項應由控辯雙方商洽。

辯方指雙方已準備新的承認事實以節省法庭時間,希望法庭給予時間雙方簽署及討論檢控基礎。 控方指現時情況可能只需一名證人及於庭上播放七條短片。法庭再次提醒控方於證人作供時不應請證人講其他證人口供講述的行為。

控辯雙方呈交新的承認事實,內容 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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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PW1 事主 梁卓長
今年56歲,居於元朗,為港超聯元朗足球隊守門員教練

控方代表 主問
📝本部份主問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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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提出申請,法庭請證人短暫離庭。

【自招入罪?】
辯方指片段P8OS1的00:00-00:30顯示,在福康街時兩人有打鬥,PW1還手幅度已多於自衛,有可能會觸犯在公眾地方打鬥罪。辯方申請法庭對PW1作出警告,警告PW1就這段片段作供會有自招入罪的嫌疑。

控方不認同,指已考慮過而認為無此必要

法庭對片段的觀察為被告按住PW1不放,繼而引起人群聚集,期間有人嘗試分開兩人。而且控方有多年專業的檢控經驗,應已考慮所有情況而沒有控告PW1,認為現階段無需對PW1作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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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1回庭後,法庭提醒PW1仍在宣誓當中,需繼續講真話。控方甫繼續主問時,PW1突然舉手,質疑裁判官方才暗示其作假證供,控方即時回應指證人作供不應問法官問題。水官隨後解釋法庭對每個證人離庭折返後都會作同樣提醒,並沒有特別針對PW1。

📌繼續播放P8開源片段(第一段)
00:26-01:32 被告以左手打PW1
01:39 被告左手大力按住PW1的面部,PW1稱這使其看不到後面有人襲擊 (此處及以下提到的力度均為主控詢問,PW1回答)
02:06 被告用左手打PW1的嘴

📌對應截圖冊P10
1、2-福康街
3-兩人追逐
4-11 - 小巴站

📌播放P8開源片段(第二段)有線新聞錄影片段
由00:57播放至01:23
顯示當時附近情況及當晚事件背景

📌播放P8開源片段(第三段)東網on.cc錄影片段

📌播放P8開源片段(第四段)香港情報局-將軍評天下錄影片段
其中有大量藍絲言論,法庭要求關掉聲音再播放

00:18 被告用左手大力打PW1的面
00:25 被告用左手大力打PW1嘴唇
01:02 被告用右手大力打PW1頭和面之間
01:06 PW1叉住被告,被告咬住PW1的手指
01:20 被告用手肘大力批PW1膊頭與頸之間位置

📌播放P8開源片段(第五段) 新視野錄影片段
控方表示講者的說話「無啦更」,申請靜音影片再播放

00:12 被告按住PW1頸和身體
00:42 被告用左手打PW1的面,力度一般
00:53 被告按住PW1
01:10 被告打PW1的面
01:37 被告用手肘大力挫PW1膊頭與頸之間位置

🌟播畢影片後,PW1突然表示想講幾句話;「各位法官、陪審團或者旁聽嘅人。如果係你或者你嘅親人遇到呢種事, 你會有咩感受?無論之前做咗啲咩,都唔應該咁樣對一個香港人……(以下省略因為PW1語速極快,大意相信你懂的~)
控方嘗試打斷及制止PW1,PW1不斷重申只想抒發感受。控方表示法庭不是供其抒發感受的地方。

PW1事前不認識被告,與人沒有過節,亦沒有欠債或被追債

辯方法律代表盤問

📌P8開源片段(第一段)unknown source
辯方表示此片段沒有旁述所以可以播放聲音
由00:00播放至00:24
片段顯示兩人從福康街糾纏至小巴站

辯方指出從片段可見PW1行動沒有受到限制,可以逃走。PW1指出如果逃跑會被從後襲擊,而且自己的背囊重,當時跑得不快,如果跌低可能會有其他人很快過來,繼而令自己嚴重受傷或有生命危險。辯方續指現場只有零星路人,並沒有PW1所說的黑衣人聚集,PW1反問辯方律師敢不敢假設不會有這種情況。辯方指出即使在該情況下PW1必須自衛,但影片可見其還擊的力度很大,PW1表示力道大不大因人而異,因應每個人身體狀況而不同,又反問辯方自己背着背囊可以有多大力。

🌟法庭請PW1短暫離開,並希望了解辯方的盤問方向是否想指出證人也有犯法或被告只是自衛,若果屬真,抗辯方向似乎與早前表示願意承認普通襲擊相違
辯方解釋其立場是把福康街的追逐和小巴站的扭打視為兩件不同的事。辯方同意被告於小巴站有襲擊事主,但不承認於福康街大都的部份,並表示會自行向PW1作出自招入罪的警告

證人返回法庭後,辯方向其作出警告,指PW1就這段片段作供會有自招入罪的嫌疑,如果其不願回答某些問題可以拒絕。

由00:00播放至00:02
顯示PW1用右手從上到下向被告大幅度地打去

PW1反問辯方,如果他背着背囊打下去可以有多大力。法庭提醒證人的責任是回答問題,不應反問律師或法庭問題。


📌播放P7 小巴站CCTV
由21:22:54播放至21:23:08
辯方指出以上P8片段緊接其後,P7顯示被告衝向PW1,辯方指該地點只有零星路人,沒有黑衣人或圍觀者,PW1同意。辯方指出PW1當時沒有受到其他限制,有空間選擇逃走,PW1表示不明白為何辯方指他有空間走,再三重申一直都很想擺脫被告,因為當時社會好撕裂、不想見到這樣、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黑人問號???)

📌P8開源片段(第一段)unknown source
由00:05播放至00:07
可見PW1用右拳大幅度地由上至下打了被告的面一下

PW1質疑辯方律師不是拳擊得專業人士,不能判斷幅度是否大。
辯方指出PW1有機會逃走但選擇了使用過度武力還擊,PW1不同意。

辯方指00:08開始,可見PW1成功逃離了該糾纏。法庭糾正辯方用詞,應為離開了當刻的糾纏並跑到了小巴站。

辯方指出主問時PW1曾提到逃走期間面有被擊中,亦有少許受傷。之後載小巴站時,面及鼻有再被擊中,因而令傷勢更嚴重。

辯方希望澄清更嚴重是否指流血,PW1表示當時鼻骨撕裂了。
辯方質疑P1醫療報告中沒有提及其鼻骨撕裂,PW1解釋當時雖然被要求留院,但因擔心得不到好的對待而拒絕,在醫院裏易沒有反映鼻骨的情況,也沒有為此求醫,而是選擇回家自行冰敷。PW1續指自己是足球員,能自行判斷傷勢嚴重與否、是否需要求醫。

-盤問未完

由於下午同庭有裁決 押後至150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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