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
#錢禮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20210222將軍澳

王婆婆 (65)
無律師代表

控罪:
阻礙公職人員
違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3條

詳情:
被控於2021年2月22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員21650,執行公務。

控方預備好今天答辯。王婆婆希望押後聘請私人律師及向警方索取文件,又指還押期間無法「打電話所以搵唔到律師」。錢禮主任裁判官解釋法庭可以判令,讓懲教人員給予還押期間被告人打電話搵律師。

再問王婆婆會否考慮聘用當值律師服務?王婆婆認為當值律師是官派律師,拒絕接受當值律師服務。錢禮主任裁判官澄清並解釋:當值律師服務為私人機構,即香港律師會提供,該服務所包含的律師等同被告能親自搵的律師;分別在於聘請律師的收費。

法庭批准保釋:500元擔保金(其中5元從警署擔保金全數撥取)、報稱青衣地址居住、地址如有更改需24小時前通知青衣警署。

王婆婆表示無法支付保釋金,先還押至羈留室,如有需要可打電話。

法庭安排提犯令,王婆婆於8月30日會再被帶上法庭。案件押後至9月17日1430時觀塘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還押。

- - - - -
直播員按:
王婆婆今日一嚟到法院已經話今日出唔返嚟。佢除咗揹住平時脹卜卜嘅側孭袋,仲拖埋一個看似好重嘅細喼:O
Guide on How to Download Instagram Videos Effortless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