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胡雅文法官
#1006灣仔 #提訊

陳 (31) *D8

控罪:
(1) 暴動
A1-26同被控於19年10月6日,在灣仔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違反《禁蒙面法》
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包括使用耳掛式口罩、半臉防毒面具或布等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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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因違反保釋條件而於上星期被捕,控方指這是他第二次違反保釋條件。

辯方呈上兩封分別由被告人及其上司撰寫的信件,及解釋今次被指違反保釋條件是在其居住地區內的警方路障被截查。辯方續指被告不反對增加保釋條件(增加報到日子或保釋金)。

法庭接納信件解釋的內容,但亦指違反擔保是嚴重事項。考慮到審期為明年十二月,法庭決定增加保釋金至五千元,被告以已更改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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