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五庭 #提堂
#梁雅忻裁判官 #20200129黃大仙

👤梁(19)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內容:於2020 年 1 月 29 日,在港鐵黃大仙站 B 出口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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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開庭 辯方曾詢問律政司可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對方回覆指會繼續案件;辯方因此申請將案押後六個星期,以便索取法律意見。

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1日再訊,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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