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8旺角 #裁決
A1:勞(22), A2:黃(26)
A3:連(29)
🛑
已還押逾21個月
A4:鄭(39)
控罪:
(1) 暴動 [A1-A4]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於九龍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A2, A3]
於同日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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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
A1, 2, 4 各項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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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全部罪名成立
‼️
#暴動
休庭至 10:30 處理A3
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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