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施祖堯裁判官 #裁決
#20200721元朗 #阻差辦公

👤馮(18)

控罪: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21日在元朗舊墟路近燈柱AD5167,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女警員26207方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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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裁決結果:

裁判官聽取控方證人證供,認為PW1可信,PW2-3不可信。
‼️判決被告罪名成立。

本案押後至9月16日0930,於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判刑。
期間被告可按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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