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署理總裁判官
#進度報告 #1031旺角

盧(24)

控罪:
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被控於19年10月31日,在旺角近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一個能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

答辯時認罪,上次判刑: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9146

於2020年9月8日被判以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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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廣播
10:09 書記讀出稍後處理的首四宗案件編號,未聽到有手足案
10:16 開庭
10:41處理手足案

被告已了解報告內容並確認無誤,由於疫情,社會服務令尚餘37小時9分鐘需完成。

羅官為被告延期12個月,以完成所有服務時數,並叮囑被告與主任保持聯絡。

(10:43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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