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黃士翔裁判官
#20201204旺角 #審前覆核

D1:王(30)
D2:沈(25)

控罪:
(1) 管有攻擊性武器 [D1&D2]
兩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12月4日在九龍旺角砵蘭街160號桔梗3樓天台消防泵房內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棍及盾牌,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D1&D2]
兩名被告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包電線索帶,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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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代表 #郭憬憲大律師
D2代表 #吳宗鑾大律師

控方表示將會傳召5名證人,相信三日審訊已足夠。

辯方表示不會爭議招認供詞和證物鏈,只會爭議涉案物品(伸縮警棍、盾和索帶)和其他物品(例如豬嘴)是否在現場出現,控辯雙方同意用相片呈堂便可。辯方表示2名大律師會共同代表2名被告,也不會爭議專家證人(負責檢驗伸縮警棍)和租約的證人(負責講解公司架構),故無需傳召2人(用65B形式處理)。

控方表示現只需傳召3名證人,辯方表示除2名被告外,不會傳召其他證人。

法庭表示控辯雙方需在10月15日前呈交同意事實。

保釋事宜
D1和D2申請更改報到時間,法庭批准。

案件押後至10月20-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進行審訊,期間各被告維持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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