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判刑
👤劉(28) #1110旺角
🛑已還押1個月🛑

控罪2:#刑事損壞
A3劉(28)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編號AM7093的警車,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控罪3: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A3劉(28)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近亞皆老街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A。#拒捕

求情: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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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理由:

量刑考慮:

📌控罪2:

法庭指雖然渉案車輛並不是水炮車及沒有標誌,但被告理應知道是警車,因此CAAR1/2021案適用於本案。此外法庭也參考了CACC155/2018一案。

法庭認為被告的投擲行為會有造成人身傷害的風險,也明顯是挑戰法紀,他追警車的行為也具煽動性,期後也引致暴動的出現,因此以監禁12個月作為量刑起點。

📌控罪3:

法庭參考了HCMA247/2020等案,認為本案的拒捕並不激烈,沒有令警員受傷下,監禁3個月是合適的量刑起點。

本案判刑:

被告在排定審期後認罪獲1/4刑罰扣減,法庭在考慮案件情況後判處被告監禁10個月,在沒有其他減刑因素下,這是他的刑罰,法庭希望被告可以早日重投社會。

判刑理由書: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38421&currpa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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