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1001灣仔 #提堂
羅(24)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公安條例第33(1)及(2)條)
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在灣仔史釗域道1C號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咭片型摺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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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已去信控方要求以其他方式處理,需時等待回覆,要求押後案件。
案件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2021年10月5日 14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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