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蘇文隆主任裁判官
#20210208粉嶺 #提堂

D2 張 (62) 案情按此

控罪:
(2)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通知辯方無需答辯,案件會轉介去區域法院,申請押後至2021年10月6日09:30,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期間等候轉介文件和會作修訂控罪。

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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