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
#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
#0924沙田 #提堂

D1: 戴 (19) (未有法律代表)
D2: 楊 (19)

控罪:刑事損壞
被控於2019年9月24日,在沙田火炭路NS36行人隧道內無合法辯解使用噴漆噴字及張貼海報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行人隧道內的牆壁和地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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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早前因病,揾唔切當值律師作代表,呈交相關證明後,申請押後四星期答辯,期間會揾當值律師。裁判官提醒被告為最後一次押後,下次無論如何,也需進行答辯。

D1 案件押後至2021年10月7日14:30 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再提堂,D1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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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認罪‼️
D2表示願意賠償,並呈上4封求情信,辯方律師希望法庭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D2案件押後至2021年9月29日14:30 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一庭判刑,以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及即時賠償港幣1000元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D2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感謝旁聽人士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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