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胡雅文法官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20200604維園

A2: 何俊仁 🛑因另案服刑中
A5: 陳皓桓 🛑因另案服刑中
A6: 尹兆堅 🛑因另案還押中
A8: 張文光
A9: 郭永健
A11: 趙恩來
A12: 麥海華
A14: 梁國華
A15: 何秀蘭 🛑因另案服刑中
A16: 梁國雄 🛑因另案服刑中
A18: 朱凱廸 🛑因另案已還押逾5個月
A20: 楊森 🛑因另案服刑中

(1)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A2, A5, A6, A8, A9, A11 & A12
(2)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 全部被告

被控於2020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09:45 開庭,辯方表示唔夠時間睇文件,要求押後,11:00 再開庭。

11:08 開庭,法庭書記宣讀控罪,但因音響問題,近10分鐘延伸庭聽唔到講乜(抱歉,未能報導),各被告承認控罪。

11:15 主控宣讀控罪書,按時序講述每名被告在64當晚,在維園所作所為:叫口號、接受記者採訪、獻花、播天安門母親講話…等。

11:47 讀完,各被告明白並同意案情;控方呈上案例建議法庭考慮。

12:02 控方播出當晚片段給法庭了解,網上片段:…李卓人點蠟燭,話港九自由集會,帶頭叫口號…;和警方拍攝到有人推開鐵欄入場的片段;第三條立場片段有人叫反修例口號,控方強調與64無關。

12:28 何俊仁自行以 英文陳辭 (支聯會的中文翻譯),講述64晚會的起因,係源自市民與中國情感上的連繫,支援北京學生;過住30年,無論風雨,晚會都係和平進行,無構成社會不安…;身為議員,有責任向政權說出真相,晚會未能如法例取得不反對通知書,願意承擔後果,只希望法庭作正常合乎比例的判刑。

12:45 陳皓桓由代表大律師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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