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李俊文法官 #審訊 [11/25]
#1001黃大仙 #暴動

A1: 譚(21) / A2: 鄧(16)
A3: 方(18) / A4: 楊(19)
A5: 卓(18) / A6: 郭(17)
A7: 鄧(21) / A8: 戴(19)
A9: 王(21) / A10: 伍(22)
A11: 劉(24) / A12: 黃(23)

控罪:
(1) 暴動 [全部被告]
各被告於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龍翔道一帶,連同另一 #1001黃大仙 案的被告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2)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3]
A3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錘仔。

(3)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9]
A9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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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傳召PW3警員10969 徐家明(音)
當日駐守鐵路警區鐵路應變部隊
負責制服及拘捕A1

A1、6、8法律代表繼續盤問

PW3確認口供指其在龍翔道制服A1及對用警棍對其大腿打了一下,A1說「啊SIR,好痛,我唔走」,不同意A1當時並沒有說出上述話語。

A2、7法律代表盤問

PW3指出當日所屬的RRT(鐵路應變部隊)並非機動部隊(PTU),當日有身穿綠色防暴裝的警員負責驅散,亦有偵緝警員。

PW3確認當天鐵路應變部隊內部分隊員有配備圓盾及頭盔,隊內有約三十人,大部份都認識,其一為警員7775 毛啟聰,早前作供指姓黃警司在從黃大仙站上地面前給予部隊訓示。

PW3確認偵緝警員通常穿便服,外加一件警察背心,當天亦有見到上述的偵緝警員。

PW3同意槍彈,警棍及胡椒噴劑會在適當情況下使用,惟當日沒有訓示使用槍彈,警棍及胡椒噴劑的守則,亦沒有指示甚麼情況下需要使用警棍。

PW3表示當日配備了兩枝警棍,分別為伸縮警棍及長警棍,PW3不記得上到地面後手持哪一枝警棍,另一枝放在裝備袋,當時沒有持圓盾。

PW3指不知道1650時其所屬部隊剪開鐵鍊上到地面後其他隊員有沒有持警棍;當天沒有與隊員分開「1 pair pair」行動。

PW3同意制服示威者後不需要使用警棍。


A3、4法律代表盤問

PW3確認早前作供指上到地面前已戴防毒面罩,因要防止地面上催淚煙影響,稱當時在黃大仙站內已感受到B1出口的催淚煙。PW3續指催淚煙會刺激眼睛及氣管,指不知道亦未試過使用生理鹽水以測試其能否舒緩催淚煙的影響,表示自己與其他同僚只是使用大量清水。

A10法律代表盤問

📌播放P118 有線新聞錄影片段
由16:51:55 播放至16:52:39

16:51:55 PW3確認片段開首為其所屬部隊在龍翔道向西掃蕩的情況

16:52:09 截圖,呈堂為P118_PW3_4
PW3不同意畫面偏左位置有警員發射催淚煙,但同意現場有煙

16:52:12 截圖,呈堂為P118_PW3_5
PW3同意畫面偏右方的警員持槍指向東行線人群並發射催淚煙

16:52:13 PW3指見不到畫面有發射另一枚催淚煙

16:52:39 截圖,呈堂為P118_PW3_6
PW3同意離鏡頭最近的警員有發射動作,但不肯定是否發射催淚彈,其手持俗稱「大口仔」的槍能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彈,PW3同意有煙霧因這名警員發射而引起

PW3指不記得發射橡膠彈會否引起煙霧,但可以確認兩種子彈(催淚彈及橡膠彈)發射時所產生的煙霧不會太多亦很快消散,因為兩種彈藥的效果均不是以製造煙霧為目的(???)PW3稱不知道警員開槍的目的是否為了驅散人群。

A11法律代表盤問

PW3稱入學堂開始每三年便會透過警察部接受過急救訓練及refresh課程,記得最近一次是2018年,該refresh課程不包括如何處理催淚煙影響,自己不曾接受任何正式醫學訓練

PW3認為一公升生理鹽水不足以處理催淚煙造成的影響。

控方代表覆問

PW3同意制服時A1面向地,稱目的為要將他雙手(反手)鎖起,當天制服A1後,有偵緝警員在龍翔道偵,緝警員當時職責為接收被捕人士。

PW3指當日1705時自己將A1交予偵緝警員,隨後該警員帶A1到龍翔道西行線的路障後方,當日A1與偵緝警員接觸後,沒有看見A1被人毆打。

PW3確認1630在黃大仙站候命期間黃姓警司向PW3所屬部隊作出訓示,沒有訓示如何使用警棍和胡椒噴劑,警隊有使用警棍和胡椒噴劑的指引,指當姓黃警司沒有特別訓示時,會根據指引使用最低武力。

PW3確認制服示威者後並不需要使用警棍,補充指當天第一次使用警棍是打在A1大腿上,阻止他逃走,印象中沒有將警棍收在腰間,一直手持警棍,此為使用武力指引,以防止有人繼續襲擊或搶犯,而打了A1一下後,A1沒有再反抗。

PW3確認當天在黃大仙站候命時已佩戴防毒面罩。

PW3指早前指透過警察部報名參與急救訓練,不記得該訓練是由醫療輔助隊或聖約翰救傷隊提供,確認完成該課程後會有為期三年的證書。

-PW3作供完畢-

主控估計可於下星期五前完成全部控方案情。

案件押後至2021年9月15日0930同庭續審,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外出。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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