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五庭
#李俊文法官 #審訊 [13/25]
#1001黃大仙 #暴動

A1: 譚(21) / A2: 鄧(16)
A3: 方(18) / A4: 楊(19)
A5: 卓(18) / A6: 郭(17)
A7: 鄧(21) / A8: 戴(19)
A9: 王(21) / A10: 伍(22)
A11: 劉(24) / A12: 黃(23)

控罪:
(1) 暴動 [全部被告]
各被告於2019年10月1日在香港九龍黃大仙龍翔道一帶,連同另一 #1001黃大仙 案的被告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2)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3]
A3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錘仔。

(3)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A9]
A9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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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PW6 警長 2683
負責拘捕A3

控方代表主問

A3、4法律代表盤問

PW6同意案發後所錄取的口供及當天記事冊中均記錄了拘捕A3的過程,案發後的所有記錄均不曾提及A3的手觸及石壆。

PW6同意在主問時稱A3「理論上掂到」石壆,因以為要代其他人回答,不同意自己根本看不到A3用手觸及石壆,因此用「理論上」此字眼,亦不同意因此而在所有記錄中隻字不提。

PW6指出案發當天記錄的記事簿上指A3「正嘗試跨越障礙物」,2019年10月3日錄取的口供以記事簿為準,兩項紀錄同樣指A3「正嘗試跨越障礙物」。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記錄A3如何用手觸及石壆及「凌空一隻腳」。PW6不同意當時現場情況混亂導致自己看不清楚A3的動作。

PW6認為當天自己的所屬部隊沒有使用「Charge and Bite」戰術。

📌播放P114警方片段(4) 檔案00009

17:11:27 截圖,呈堂為P114(4)_PW6_1
-PW6標示路障缺口

PW6指石壆在行人路與馬路有缺口,有一名警員正在該位置押送被捕人士,Vango便利店不在畫面中,應在鏡頭以外的左方

📌播放P114警方片段(4) 檔案00009

16:57:40 截圖,呈堂為P114(4)_PW6_2
-PW6標示Vango便利店

PW6指畫面能見到Vango便利店

17:01:56 截圖,呈堂為P114(4)_PW6_3
-PW6標示Vango便利店
-PW6標示路障缺口

PW6指畫面左上能見到Vango便利店,亦見到石壆缺口位。

A5法律代表盤問

PW6指自己清楚南北橋的位置,指從黃大仙站D1出口上到地面相距約二百米,從上到地面行人路時,未見到有黑衣人。PW6不同意當時有東西遮蓋行人路上的視線,但同意馬路上有很多巴士阻礙身處馬路上時的視線。

PW6同意上到地面後很短時間已步出馬路,以視察前方情況。其後在西行線上望向樂富方向,有一大批示威者在龍翔道東/西行線,當時沒有留意是否有人在南北橋上,亦不確認南北橋位置馬路兩邊行人路是否有人。

A11法律代表盤問

PW6確認主問時稱從黃大仙站D1出口上到地面時,見到行人路上有很多玻璃碎,但沒有留意路面上有沒有火光。

控方代表覆問

📌展示P114 (4)_PW6_3截圖
P114警方片段(4) 17:01:56時截圖

PW6早前在截圖標記石壆缺口,亦能見到A3爬石壆的位置。PW6指截圖中能見到龍翔道佈在慢線及中線的路障。
PW6指A3嘗試爬石壆的位置距離路障約兩至三米。

📌播放P114警方片段(4) 檔案00009

17:07:56 截圖,呈堂為P114(4)_PW6_4
-PW6標記A3爬石壆的位置

-PW6作供完畢-

傳召PW7 警員 14137 江漢曦
A4拘捕警員
案發當日屬鐵路應變部隊

控方代表主問

📎背景

1650時從黃大仙站D1出口上到地面,在行人路繞過巴士步出龍翔道西行線向樂富方向前進。

PW7稱在馬路上有距離前方(即樂富方向)兩三個身位的人向自己方向投擲磚頭、雜物以及前方燃燒中的汽油彈,但看不清楚甚麼人投擲。其後距離七十至八十米外有一群約一百五十名示威者佈在三條行車線上,他們隨即向樂富方向跑,PW7即上前追捕,去到橋底位置有一堆鐵馬,PW7繞過鐵馬後捉到一名女子(後知A4)。

📎拘捕A4

PW7稱鐵馬由黃色及紅色欄杆組成,指路障橫跨西行線慢線及快線,PW7當時繞過路障在快線的缺口後向前約5米近中線位置截停一名女子(後知A4),PW7截停A4後將其按在地上,並用膠手銬扣起她,PW7問她有沒有不適,A4回答沒有,PW7目測A4雙膝有擦損。
約1700時PW7拘捕A4,其後將她交予偵緝警員。

📌播放P118 有線新聞錄影片段
由16:52:35播放至16:55:00

16:53:37 PW7當日有留意到畫面所示的情況,畫面左邊為早前所述的路障及其在快線的缺口

16:54:42 截圖,呈堂為P118_PW7_1
-PW7標記A4位置
PW7確認畫面為PW7截停A4的位置

A3、4法律代表盤問

📌展示P114a(9)相片

PW7確認相片右邊的為A4,當時其兩膝有擦損,當時有留意到她的衫上印有「HANDBALL INVITATIONAL」

📌展示P118_PW4_3截圖
為P118 有線新聞錄影片段16:55:12時截圖

PW7確認截圖所示行人路與馬路之間的缺口位

📌展示P118_PW6_1截圖
為P114警方片段(4) 檔案00009 17:11:27時截圖

PW7確認截圖所示為在路障之前,行人路石壆與馬路之間的缺口位,
同意以上為兩個不同的缺口位

控方代表沒有覆問

-PW7 作供完畢-

傳召PW8 警長1647 謝文錦
當日為屬鐵路應變部隊
負責制服A5

控方代表主問

📎背景

當日1650時與隊員從黃大仙站經D1出口上到地面,在行人路見到地上有很多玻璃碎,發現在PW8左邊的商鋪被破壞,見到龍翔道西行線上有幾部巴士停泊,當時聽到現場好嘈,指有人叫囂及投擲物件的聲音,PW8部隊繼續向前推進,期間有人從巴士隙向PW8方向投擲雜物包括玻璃樽,玻璃樽在五至六米外爆開。

PW8部隊隨即往巴士隙方向,從中步出馬路後,發現前方即樂富方向距離約七十至八十米外有約三百人左右,身穿黑衣,戴口罩及防毒面具的示威者聚集。示威者隨即向後跑,PW8亦上前追捕,期間有很多磚頭及玻璃樽從東行線被投擲過來,PW8推進到西行線Vango便利店對出,發現有一大堆鐵馬及磚頭組成的路障主要佈在慢線及中線阻塞西行線交通。

📎拘捕A5

PW8指該群示威者有部份已逃走,有部份則被此路障阻礙,PW8即從路障在快線的缺口通過並見到有一部份人繼續向西走,有部份被PW8同事制服,而PW8見到有一名穿黑短袖衫、黑長褲、揹深色背囊、頭髮及肩的女子(後知A5)在中線,她剛剛越過障礙物後跌倒,PW8即上前制服她。

-主問未完

- 1300 午休 -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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