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9尖沙咀 #營救理大 #審訊 [5/10]

👥A1: 伍(16) A2: 羅(17) A3: 梁(22)

控罪:暴動
三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咀厚福街附近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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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讀更新的承認事實,及以65b呈上3份供詞。內容大致如下:
1. 一位警員在TG及連登截圖:TG group圍魏救趙內有人呼籲「去尖咀開花」,連登topic 「全城救理大」。控方立場是警員對網上言論的觀察,並不是Statement of Facts
2. 法證事務部政府化驗師蘇文浩對現場撿獲的數個膠樽、玻璃樽及金屬鐵罐,分別內含環己烷、甲基環己烷、內含澱粉的白色粉末、蔗糖、丁烷(的有機混合物液體)。
3. 雜項調查隊劉家豪(音) 指當天厚福街、加連威老道、金馬倫道一帶集結沒有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PW8 警長7717 黃瑞傑(音)作供。
🛑主問
案發當日是西九龍總區第二梯隊的傳令員。
0330 接到支援指示,前往加連威老道搜捕掟汽油彈的人。由漆咸道南步行,從嘉蘭圍67至71號的後巷進入嘉蘭圍。

0345 到了嘉蘭圍16號永興大廈的後巷 (即後巷1)。後巷昏暗,但盡頭(即厚福街)有光,見到一個漆黑人影點起火種,距離我約20米,不知道中間有冇阻隔,也看不清楚他點火的位置,但由反光見到他持有玻璃樽,掉落地時造成一米高的火光。我的身後有警員。之後睇唔清人影去咗邊,因為被火球遮住。

我和隊員追上前,到了火球的位置(即H8附近) 就見到後巷2和厚福街5至6號一帶的情況。見到數名男女在後巷1後巷2的交界向西走,進入厚福街7-7A的唐樓。我和他們距離約十米,視線沒有阻隔。我和隊員再追上前,在H8位置有一名男子在我左邊逃走,我在後巷2內將他制服。他身穿黑衫黑褲,戴黑口罩。

0348 我將該男子交給偵緝警員19212。我示意拍檔10768一齊入去7-7A搜捕。

📹播放H8的cctv
034618 一堆人跑過後巷1
034700 後巷1內出現火球
034720 PW8及隊員出現,行過火球
034740-0349XX 火球發生數次爆炸

📹播放厚福街的cctv
034750 PW8指他在7-7A附近出現
034945 PW8稱見到有光照住7-7A,係10768用大電筒去照,所以記得這一刻進入7-7A

門口有大閘但冇鎖。我哋一齊上樓梯,我行先,佢行後。去到三樓見到有兩名男子企喺度望向下面樓層,距離我一至兩尺,想在我身邊的梯間空位逃走,我將他們制服,但不記得他們的衣著,都唔知嗰陣10768做緊乜。之後我將兩名男子交給前來支援的刑偵人員。

0350 我和10768繼續向上搜捕,見到梯間有口罩及防毒面具。到了三樓四樓之間,見到有五名女子面向下方坐在梯間,我亦冇作出調查,交給刑偵人員處理。之後我和10768行出天台,在天台的凹位發現三男一女,搜查天台後冇其他發現。天台圍欄後冇連接其他大廈的天台,亦冇後樓梯及後門。冇留意在梯間發現的七名人士有冇上天台,因為交畀偵緝警員之後冇再理會過佢地。我匯報給黃智滔偵緝督察,說發現了11名人士。

0410 離開天台,落到地下見到有其他警員把守。

🌟D1律師盤問
辯:你制服完兩名男子之後冇再見過佢哋,而家見返都唔會認到
PW8:係
辯:你記事冊寫制服兩名男子嘅情況,你話佢哋係坐喺度,啱啱主問你又話佢哋係企喺度
PW8:係手文之誤
辯:(記事冊寫)你話佢哋眼神閃縮,有足夠燈光見到佢哋嘅眼神咩?
PW8:光線充足
辯:係燈膽定光管?
PW8:唔記得
辯:你冇描述佢哋點樣逃走,佢哋嘅衣著姓名你都冇寫。
PW8:係

🌟D2 D3律師盤問
辯:你係幾時向黃督察匯報?
PW8:0405,因為嗰陣時支援已經到咗
辯:天台係喺四樓再上,即係五樓啦。你喺天台逗留咗幾耐?
PW8:大概20分鐘
辯:喺天台嘅三男一女,其中兩位係D4 D5 (按:已獲撤控)
PW8:我唔知道
辯:你如何處置佢哋?
PW8:我冇處置同調查,交比之後嘅刑偵人員處理
辯:佢哋點做
PW8:我冇留意

辯:你離開天台時,嗰五名女子同兩名男子仲喺唔喺樓梯?
PW8:唔喺
辯:會唔會係被帶上天台?落到樓下離開大門又有冇見到嗰七名人士?你唔會想知佢哋去咗邊咩?
PW8:唔肯定佢哋有冇上天台,喺地下都見唔到佢哋。交咗畀同事之後就冇再理會,都唔想知佢哋去咗邊了
辯:黃督察冇落任何命令?
PW8:對我冇,對其他同事嘅命令我冇埋去聽
辯:你離開之前,黃督察已經上咗天台
PW8:係
辯:支援嘅刑偵同事有幾多人?
PW8:十人左右,詳細唔記得
辯:咁多人喺天台咁危險,有冇照明?
PW8:唔覺有
辯:你搜索時冇用照明
PW8:我用手機嘅燈

🛑覆問
PW8指記事冊的手文之誤是因為由11月17日朝早當值至案發時已有好長時間,是在警車上記錄。作供時先回想返。

📌PW9 警員10768 蔡達鋒(音)作供。
🛑主問
案發當日屬西九龍應變大隊第二梯隊第三小隊,防暴裝當值。

0330 在通訊機收到指示,前往金馬倫道追截示威者。

0348 到達金馬倫道27A,後巷2有爆炸聲及火光傳出, 進入後巷2 後已見有警員制服了一些人士。我繼續直行轉入厚福街7-7A的位置,見到7717 (即PW8),一齊行入去該大廈。大廈門口沒有鎖沒有看更,亦沒有電梯,我哋行樓梯上去。樓梯闊度大約兩個人平排身位。梯間有大廈光管,有足夠照明。行到唐三樓,梯級上有口罩、手套、頭盔等物品,見到有兩名男子想走落嚟,我和PW8將他們截停。PW8叫他們踎在三樓的梯級,我再向上行,在三樓和四樓之間的梯間看見有五名女子坐下,我同PW8講唔夠做喎,我落去搵幫手。唔夠做嘅意思係唔夠人手。

我落到地下見到有三至四名便衣,就叫佢哋幫手同佢哋一齊上去。
上番樓時,我冇理到果兩名男子,繼續向上行,之後PW8都有跟上黎。五名女子亦都冇郁過,他們著深色黑色服飾,有啲人有戴口罩,有一兩個揹背囊。我全程冇同五名女子講嘢,亦冇任何行動,交畀身後便裝同事處理,直接行上天台。出咗天台我開電筒,在我十二點鐘位置的凹位發現有三男一女踎咗喺度,分別分開踎喺四個角位,佢哋係著黑色衫,冇留意其他特徵。我叫佢哋企起身行返出嚟,這個時候已有便裝同事上咗嚟,在梯間截停的人亦陸續被帶上天台。我冇對佢哋作出調查,因為係由便裝,即刑偵同事負責。

0453 我離開天台,那個時候警員已向11人宣佈拘捕。天台圍欄外沒有連接其他建築天台,7-7A大廈亦沒有其他出入口。我沿上來的樓梯離開時,冇印象在樓梯有其他警員。

主問完畢。

今日下午沒有審訊,明天1000同庭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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