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陳炳宙裁判官
#0727元朗 #提堂

鍾健平(41)

控罪1: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26日與2019年7月2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組織一個公眾遊行,而該遊行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a)屬未經批准集結。

控罪2:明知地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27日,在香港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4:35 開庭

辯方今日無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移交區域法院處理,呈上轉介文件和修訂(字眼上)控罪。

案件押後至2021年10月7日14:30,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辯方無保釋申請,被告交由懲教署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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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旁聽席上多人送上中秋節快樂,鍾有合拾回應;

有心人:上庭當日,看不到有親友到場,庭上旁聽的人寥寥可數,感覺有點淒清。多日後在收押所探望他時,他仍不忘表達感激到場旁聽及送車的人(事實上只有幾個人);鍾自2019年6月受傷後,有嚴重腰痛,現在接受兩星期一次物理治療,每天需在家做一小時運動(需要機器協助),根據醫療報告,他需要服食止痛藥,有骨科覆診及物理治療跟進。過去雖然有人勸說鍾離開香港,但他從沒有過這念頭。鍾經濟有困難,而家沒有了612基金,他打算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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