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9尖沙咀 #營救理大
#審訊 [8/10]

👥A1: 伍(16) A2: 羅(17) A3: 梁(22)

控罪:暴動
三人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尖沙咀厚福街附近與其他不知名的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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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14 女偵緝警員10283 鄭樂韻(音)作供
🛑主問
案發當日屬西九龍應變大隊深水埗刑事應變小隊。
接報前往厚福街7-7A天台支援,0433上到天台已有警員,有11人被鎖上手銬趴在地上。我被安排處理女性被捕人士D3。有同事交代資料及她的身份證,為核對身份,我向她查問,她回答了名字。D3前方有一個黑色背囊,我問「係咪你㗎」佢回答「個袋係我嘅」我主要係睇下有冇危害安全嘅嘢,當時冇詳細紀錄,只係快速搜查。

我搜出咗一張長者八達通,我問佢點解會有,佢答「係屋企人嘅」。搜完之後就放返入黑色背囊,將背囊放返喺佢頭嘅前方。

0510 我帶住D3、背囊,同其他警察同被捕人一齊離開天台。D3用手攞住自己個背囊 (此時雙手仍被綁在身後),身份證就一直喺我嘅衣袋。上警車時,我將背囊擺在她的身前,我坐她旁邊。

0543 回到葵涌警署,剪開D3的索帶,由她手持黑色背囊

0623 帶佢去案件主管報告,當時是在葵涌警署停車場的臨時羈留室,D3仍然拎住背囊,先去到檢查手機的區域,調查手機及sim卡,完成後放返入背囊。另一位同事為D3作快速搜查,將背囊放在枱面一齊睇住,拿出裡面物品,睇完之後再放返曬入去。
之後去另一張長枱檢取部分物品作證物,過程亦在D3面前進行。

之後有一個時段進行了拍攝,同事提及要為她拍攝容貌特徵及持有物品,我就叫D3孭住自己的背囊。
官:點解要孭背囊呢,唔可以揸住或者放地下咩?
PW14:都可以嘅
官:影呢張相嘅目的係想展示呢個係佢嘅物品?
PW14:係
官:你冇問佢同唔同意啦,佢都冇拒絕。如果佢拒絕咁點呢?
PW14:我會解釋番個流程,佢可以拒絕嘅,但我會做返紀錄。我相信唔可以迫佢嘅,過程都冇威迫利誘。
相裏面D3揸住一張紙,有佢個人資料,係由商業罪案調查科同事準備嘅。

0832 將D3帶去見值日官,D3沒有任何投訴。

08XX-10XX 見值日官後向D3發出被捕人士權利通知書,解釋一些文件簽收。之後亦進行會面記錄及警誡口供。這段期間個人物品都放在枱上,兩人都見到。

1017 帶去鑑證科攝影組影犯人相,套取指模。唔需要孭住嘢,一般影犯人相都係純粹影容貌。

1145 因為要檢取衣物,帶D3去洗手間換衫,佢將身上衣物交畀我,入咗證物袋。之後連同檢取了的證物交給證物員。沒有被檢取的物品交給男警帶到犯人財物區。

12XX 將D3交回臨時羈留區。

‼️法官請PW14避席。

‼️根據PW14的主問,D3有表面上的招認,即「個袋係我嘅」、八達通「係屋企人嘅」,控方是否依賴?
控方與身後的案件主管交頭接耳後,表示會依賴。
辯方立場:會爭議招認的自願性,沿用特別事項內的反對理由。
法官要求辯方修改特別事項的反對理由書 (即新增反對招認的事項。)

午休。

🛑補充主問
PW14解釋為何在提問前不警誡D3
PW14:我當時啱啱上到去,唔清楚佢涉及咩案件, 不過四圍頹垣敗瓦,相信佢係牽涉暴動。我係被指派要看守犯人,考慮到物品會被檢取,可以稍後再警誡,當時未去進一步了解。
官:有咩要了解啫,你已經係調查緊案件啦,你當時已經懷疑佢參與暴動吖嘛,因為有合理懷疑,你就去睇下物品同事情有冇關。咁點解唔警誡呢
PW14:最初搜查時只係想睇下有冇危險物品
官:如果你搵到把刀,你會唔會問係咪佢嘅?
PW14:我會警誡咗先
官:搵到刀你先警誡?好多物品都可以同暴動有關㗎嘛,所以你要喺查問之前警誡,再問下佢帶呢啲嘢有咩目的吖嘛
PW14:因為上到天台已經有好多物品,我又唔知之前啲事,所以要確認啲嘢係咪佢嘅
官:如果佢答唔係佢嘅呢
PW14:我會問返同事
官:咁即係嗰陣調查已經開始咗啦

🌟D2 D3律師盤問
辯:有關第一次影相,如果D3拒絕你就會寫落記事冊或者口供,但影相唔係你主要職責,你都覺得有需要寫低
PW14:有特別事情先寫
辯:但你對D3嘅查問,記事冊同口供都冇寫。D3直接承認個背囊係佢嘅,咁重要嘅證供點解唔寫低?涉及查問疑犯同埋重要證物,都冇寫低。
PW14:(停了數秒)當時冇寫到咁詳細,口供有寫檢取咗咩證物
辯:今日喺法庭先第一次講呢件事
PW14:因為當時事情順利,就冇記低
官:如果你警誡咗會唔會記低?(PW14:會) 咁警誡前嘅事呢 (PW14:如果我記得都會盡量一字不漏咁記低,咁係最好)
辯:就算你唔寫對話內容,你都可以話「有對話」架嘛
PW14:我唔知佢哋上索帶前有咩事,我冇警誡嘅原意係咁
辯:你問問題嗰陣,D3係未被拘捕。點解唔早啲宣布拘捕?佢都唔走得喇。
PW14:我唔知黃督察點諗,可能因為人數眾多
辯:警方可以羈押疑人48小時,係由宣佈拘捕果一刻計吖嘛,你哋拘禁咗佢地咁耐但又唔宣佈拘捕,即係賺咗?
PW14:唔係拖咗太長時間,我0433上到天台,0453就宣布拘捕
辯:咁你覺得佢哋趴喺度一個鐘係OK?
PW14:我評論唔到其他人嘅指示
辯:你對一個人有合理懷疑,會先警誡然後查問,警誡會提醒對方係可以保持緘默,咁你當時有冇同D3講有權唔答
PW14:冇,因為當時未有合理懷疑,只係想做快速搜查
辯:咁你當佢係普通市民?
PW14:有懷疑當時佢有汽油彈

🌟辯方指出案情
你上庭前發現冇直接證據指出背囊係屬於D3所以先編造此查問,如果有發生過你冇可能冇寫低。D3趴喺地下時,有警員將背囊踢向地上的11人等佢哋放個頭上去,其中一個背囊踢到去D3前方。有警員在天台拍攝,將D3前方的背囊當係D3的。有警員將D3的身份證交畀你,你唔知點解會有個袋擺喺D3度,個袋之前喺邊你都唔知,你冇查詢個袋裏面啲嘢係邊個嘅。
影相嘅時候,都冇見過D3孭住個背囊,但你又要求佢咁做,只係為咗重組你哋心目中嘅案情。

PW14大致回答不同意、唔知及冇留意。

辯:點解你當時冇同佢講可以拒絕?
PW14:我冇咁樣問,當時覺得呢個係被捕之後嘅過程,仲有好多工序要做,為咗過程順利就冇講到咁詳細

🛑覆問
控:施行搜查和警誡的情況有咩唔同?
PW14:警誡係告知疑人有保持緘默嘅權利,搜查係警誡之前發生
控:合理懷疑嘅標準都唔一樣?
PW14:施行警誡嘅合理懷疑嘅標準較高
官:主控你問呢啲問題有咩用意?合理懷疑係主觀標準嚟㗎咩?
控:我認為係主觀嘅
(辯方和法官反應頗大)
官:合理懷疑喎!係客觀標準嚟㗎喎!呢啲法律詞匯嘅概念大家真係要搞得好清楚!

控:同意,我冇其他問題。

官:播放D2(2)有冇問題?(即拍攝到11人趴在地上的影片) 比證人認下有冇呢個場景,有冇D3喺度。如果冇證人去講述呢段片,咁我哋點樣用?

📹控辯雙方不反對。PW14從片段中認出D3。

官:佢條褲好似有啲水印,點解嘅
PW14:唔清楚,冇留意
官:當日天台有啲地方係濕嘅?
PW14:唔清楚

🛑控辯雙方補充問題
控:當日厚福街附近範圍有冇水炮車出現?
PW14:唔清楚
D2 D3辯方律師:片段中腰間有條帶呢位係咪D2?
PW14:唔知,我唔識佢

📌PW15 PC7153 李少鈞(音)作供
🛑主問
當日隸屬商業罪案調查科,奉命到葵涌警署處理理大事件被捕者。警長1200指派我到葵涌警署停車場的臨時羈留中心工作,由2019年11月18日2100工作到翌日0700左右,處理的是影相部分,冇其他警員負責影相。

我最初係用警方提供的相機影相,後來因相機記憶體用完,又搵唔到備用記憶體,所以我用手機影相,之後返office將啲相燒錄成光碟。警長1200向我解釋影呢啲相係日後追cctv同埋情報搜集分析之用。每一名被捕者都會有一位警方同事帶來,我會向同事解釋影相嘅目的,我大概係講「追鏡用,要還原返拉佢嗰陣嘅外表衣著」,要求佢哋將戴住咩物品嘅情況還原。有冇同被捕人士講,但相信佢哋都聽到,冇人拒絕。

‼️法官問,如果有人拒絕,咁會點做?
PW15:我會通知直屬上級,以前發生過。警長會解釋有條例指出警方係有權咁樣做,如果佢唔合作有機會檢控佢再差辦公
官:警方係有權影佢面貌特徵同埋指紋啫,你嘅講法係嗰條條例係可以要求被捕人士穿戴個人物品影相?
PW15:還原被捕時衣著呢個係特別啲,以前未做過。當日上司都冇指示過如果有人拒絕要點做。

相片中被捕人士揸住一張白紙,上面寫上個人資料,係由我寫。帶被捕人士過嚟嘅同事會提供身份證號碼同埋姓名畀我,上面嘅犯人編號係我編嘅。還原衣著係根據同事配合,我唔知啲裝備、背囊係喺咩位。過程中冇人威迫利誘佢哋影呢啲相。

🌟D2 D3律師盤問
辯:你哋係運用警權要佢哋影呢啲相?
PW15:係,但當時冇諗過如果有人拒絕要點處理。
官:警權都係畀你哋影容貌啫,唔包括物品吖嘛,咁你話你哋嘅權力係點樣?
PW15:我哋嘅調查權力
辯:你哋要求被捕人士穿戴物品,還原情況
PW15:有人要求,然後佢哋自己戴
辯:你當時有冇諗過呢啲相會作為呈堂證供?
PW15:冇諗過
辯:佢哋有冇權拒絕還原衣著?
PW15:有
辯:你有冇評估過佢哋知唔知道有權拒絕?你有冇講過佢係有權唔跟你哋要求做?
PW15:冇
辯:點解你唔直接同被捕人士講你影相嘅目的?
PW15:因為唔清楚佢地被捕嘅情況,所以叫同事處理呢個問題

PW15作供完畢,控方案情完結。

‼️法官認為警方有冇權力去影「還原相」係重要議題,希望控辯雙方就特別事項提供詳盡的書面陳詞,引用有關案例及法律條文,「唔好兩三頁紙就算」。如果星期一搞唔掂,咁就星期二星期三,「我會畀時間人做嘢嘅」

下星期一0930同庭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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