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2014雨革 #答辯

朱(28)

控罪: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與2014年11月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港幣591,306.17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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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請押後5星期,向律政司商討其他解決方法

押後至2021年11月9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處理答辯
期間維持原有保釋條件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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