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王詩麗署理主任裁判官
#20200115屯門 #提堂

李(29)

控罪:
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詳情:
被控於2020年1月15日,在屯門建發街行人路近燈柱號碼FC3783,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即1罐噴漆,意圖在無合理辯解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路政署的行人天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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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於2020年9月30日認罪,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由於違反社會服務令,法庭將聽取代表律師陳詞再考慮判刑。

被告再次因病缺席,法庭發出拘捕令並撤銷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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