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七庭
#張志偉裁判官
#新案件
#20210415旺角

胡/網媒記者(44)

控罪:
(1)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2)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3)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的命令

詳情:
(1)被控於2021年4月15日,在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喧鬧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2)被控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3)被控於同日同地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務人員,根據《公安條例》第17(3)條作出或發出的命令。

控方準備好答辯。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以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獲批。

保釋事宜:
。現金擔保2000元
。不得離開香港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被告申報沒有BNO)
。報稱地址居住,地址如有更改須24小時前通知警署
。每週警署報到1次

案件押後至12月7日 0930時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期間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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