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八庭
#沈小民法官 #提訊
#0831灣仔

A1: 余(23) A2: 賴(22)
A3: 鍾(26) A4: 龔(22)
A5: 陳虹秀 A6: 簡(18)
A7: 莫(23) A8: 梁(24)

當沈官在2020年10月裁定各人暴動罪罪名不成立後,律政司隨即針對該裁決提出「以案件呈述的方式上訴」。

昨天辯方律師才收到控方草擬的案件呈述書。沈官初步認為控方的呈述書「太繁複,好冗長呀!」,指出控方應該寫明希望上訴庭釐清的法律問題「你最後都係交俾上訴庭,睇我嗰個決定有無錯咋嘛!係咪?」著控方應該盡量簡化,避免雙方過度爭議細節,儘快讓上訴庭處理本案。

押後三星期至2021年11月10日 星期三14:15在灣仔區域法院第三十庭再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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