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郭偉健法官 高尚情操
#20201201太子 #提訊

D1: 徐(23) 🛑因另案服刑中
D2: 馬(22) 曾經還押逾兩個月
D3: 羅(16) 曾經還押逾兩星期

修訂控罪:縱火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第60(1)及(3)條

案情:
被控於2020年12月1日,在九龍深水埗西洋菜北街430號警察體育遊樂會停車場內,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警察貨車PG7164,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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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告代表律師表示已經去信控方索取文件仍未收齊,預計需時查看及提供法律意見,申請押後8星期

保釋條件更改申請:
D3 更改報到時間,獲批
D3 豁免11月19日報到,獲批
D2 豁免今天報到,獲批

案件押後至 2021年12月28日 14:30 區域法院再訊;D2、D3除上述申請更改,其他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D1繼續服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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