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林偉權法官
#1006灣仔
#審訊 [20/25]

👥11名被告(16-29)
案件第二組

D1:仇(27) D2:梁(20) D3:黎(29)
D4:何(18) D5:梁(26) D6:林(17)
D7:張(27) D8:岑(16) D9:蘇(28)
D10:余(16) D11:梁(26)

控罪:
(1) D1-11參與暴動
(2) D9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雷射筆
(3)-(9) D2/4/5/6/7/8/10/11違反《禁蒙面法》

詳情:
(1) D1-11同被控於19年10月6日,在灣仔軒尼詩道,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2) D9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雷射筆
(3)-(9)各被控於同日同地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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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律師指昨天休庭後嘗試聯絡D6D8代表 #鄭愷晴大律師 ,但至今仍然未聯絡到她。

律師團隊昨晚嘗試 逐 間 逐 間 醫 院 聯絡後,得知 #鄭愷晴大律師 身處哪醫院,但當時醫生尚未能夠評估鄭大律師情況,其家人亦不知道詳情,惟律師團隊相信情況未必太樂觀。

陳律師已將情況告知法援署,他們將考慮替換律師。林官認為須有更多鄭大律師的傷勢等資料才能決定應否替換律師,指示律師再嘗試聯絡並與控辯商討有關事宜,休庭至1115時跟進及交代初步決定。

1125開庭

陳律師指休庭期間與家人取得聯絡,醫生檢查後指 #鄭愷晴大律師 未來一星期亦需留醫。律師團隊仍未能與鄭大律師直接聯絡(如通話或短訊等),陳律師相信她的狀況應為嚴重。

陳律師已與法援署溝通,初步選擇妥派另一位律師負責D6及D8的案件。法援署期望是本案的其他大律師接手,但仍在處理當中,陳律師展望下星期一已有新委派的大律師可接手。林官再請陳律師在下次開庭前已與接手的大律師好好溝通,以便審訊於下星期一能夠即時開始。

辯方律師初步估算需時多三天審期,控方亦估計能短時間處理餘下的案情。林官提醒控辯多溝通及好好準備,以避免增加審期。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2021年11月15日)0930時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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