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李慶年法官
#1012九龍塘
#審訊 [6/10]

D1:曾(26)
🛑已還押逾22個月,較早承認控罪(1)至(5)現還押候判

D2:黃(30)
D3:鄭(33)
D4:王(40)

控罪及詳情:
(1) D1-4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2)及(3)、63(1)、159A及159C條
同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0月12日在香港,一同串謀,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們本人或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以及意圖藉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2) D1-4(交替控罪) 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
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2)及(3)及63(1)條
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2日,在香港九龍九龍塘港鐵九龍塘站G1出口附近,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的財產,即兩部閘機,意圖摧毀或損壞該等財產或罔顧該等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以及意圖藉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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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代表 #陳永豪大律師 申請重新答辯,指D2將會認罪

❗️D2重新答辯:承認控罪(1)❗️

D2同意案情,控方確認他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李官正式定罪 🛑D2需要還押

李官批准 #陳永豪大律師 離席,準備明早進行減刑陳詞

休庭至1100,D3、D4將繼續接受審訊

再開庭

🎥P44b 紫蘭臺閉路電視片段 (續)
畫面顯示旁邊小公園,4名被告皆曾在公園出現,辯方不爭議身分

片段可見D4一度將黑色物體遞入其停泊在公園旁白色貨van的乘客位車窗內(截圖為P44b_D4_6),隨後返回公園內D1、D2身處位置。

14:24:19 (畫面顯示時間,下同):D2脫去上衣,然後穿上一件深色衫;附近有一人走過,辯方不爭議為D3
14:26:50:黑色私家車駛走
14:30:00:D4在其白色貨van與前面貨車之間出現
14:30:39:白色貨van駛走

🎥P42 星展銀行提款機閉路電視片段
由畫面顯示時間14:20:00開始播放,主控請法庭留意片段裡顯示的火種面積、燃燒時長及現場人流

📌李官邀請控辯雙方各自計算片段所見人流,最終得出由開始播放至14:24:49火光出現時,4分多鐘內約有66至70人出入(不包括D1與D2);著火後,火種直徑2米範圍內有3名途人經過。

📌就火種面積,控方採納港鐵職員供詞(P83)的描述,即1米高x3米長x1米闊。火種於14:25:35被救熄,燃燒了約46秒,期間有黑色濃煙向天花散布。

📌李官指出,事件對公眾人士所產生不便也是需要考慮的範圍:港鐵站在14:26:31落閘,封閉G出口。

主控讀出D2與D4 WhatsApp對話謄本(P71)

1247退庭,案件押後至明天1000同庭續審,首先處理D2求情,期間D3 D4續以現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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