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二庭
#陳慧敏裁判官
#20200309長沙灣 #審訊 [4/3] #裁決 #判刑

👤李(32)
法律代表 #劉偉聰大律師
控方代表:馬大律師

控罪:
(5)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6)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7)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詳情:
(5)-(7)被控於2020年3月9日,在九龍長沙灣青山道64號名人商業中心605室門口襲擊女子王西萍、女子何華和男子關新偉,因而對上述三人造成身體傷害。
—————————

📌裁決

控罪(5)罪名不成立🟢
控罪(6)罪名成立🔴
控罪(7)罪名不成立🟢


📌判刑

以7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良好背景扣減2星期,判處6個月2星期即時監禁🛑


💛感謝臨時直播員💛
How to Make a Poster on 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