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
#梁嘉琪裁判官
#1118理大 #判刑

鍾(19)

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康莊道近漆咸道北交界行人隧道KS30出口(理大旁的行人隧道),管有一支銀色扭力扳手及一支銀色六角匙扳手。


背景:
2021年4月29日及6月17日完成兩日審訊,原排期至8月11日作進一步陳詞,但因有同類案件上訴,裁判官在聽取控辯雙方回應後,決定此案裁決需等待上訴庭的相關判詞。

🔺相關案件 #1102銅鑼灣 上訴最終被駁回,詳情可以參考: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8231

11月22日裁決罪成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8746


辯方呈上家人、校長、傳道人等多封求請信。
被告單親長大,16歲便開始工作幫補家計,承擔家中父親角色。
被告想當會計師,亦一直循該方向進發。
被告學業成績中規中矩,熱心幫助他人,平易近人,因此亦深受同學歡迎。

辯方進一步求請指本案早於4月開審,直到今日才進行求請,雖然期間無需還押,但也承受巨大壓力,望法庭考慮被告品行良好及初犯,以非監禁式判刑處理。

法庭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判處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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