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二庭
#游德康法官
#0806深水埗
#審訊 [4/10]

方仲賢/前浸大學生會會長

控罪:
(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被控於2019年8月6日,在鴨寮街及桂林街一帶無合法權限及辯解下管有10支可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

(2)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在桂林街7-11便利店外抗拒襲擊警長52338

(3)作出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主控:
#張卓勤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辯方法律代表:
#王正宇資深大律師 及
#王國豪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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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開庭
由於要處理證人事宜,申請休庭至早上11:00

11:03 開庭
雙方有新修訂證人列表,原有合共有55名,其中有七名將會以65B條用證人口供方式處理;有關其餘證人未有時間處理,雙方協議申請將案件押後,下次續審時向法官閣下交待其餘證人如何處理。

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星期一早上09:3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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