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裁判法院第十三庭
#梁雅忻裁判官
#1118紅磡 #審訊 [2/2]

劉 (27) 🛑還押逾45日

控罪:
(1)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康莊道紅磡火車站天橋上近A1出口管有一套六角匙,四把剪刀及一把𠝹刀。

(2)-(3)盜竊
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至18日,在理工大學盜取他人香港、理工射箭學會會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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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4 開庭

控方預計盤問需時30-45分鐘

控方盤問被告

案發時主要於家族合伙灣仔找換店工作 工作時間較自由 店方營業時間9-5 一星期工作3-4日 有協助打理家族物業租務 以及餐廳兼職 14-17號無返找換店工作

同意 18號凌晨爬過欄杆離開 有雜物阻礙 1-20物件都係喺背囊裡面撿取
不同意有被人為阻止

當中彩色遮係如何獲得? 時間17號晚校園路上 嘗試離開理大時抱住用得唔好嘥心態而拾取

同意 離開係因為警方宣佈10點後以暴動拘捕

令被告決定離開嘅危險?
因為聽到外面警員表示要殺晒學生 六四重演 (主控:你係咪學生?唔係學生怕咩) 唔認為當日情況警

會唔會覺得把遮離開時增加困難?
比喻阿婆走火警都會拎埋月餅罐 用得唔好嘥心態

遮可以用以阻擋警察?
同意可以用以擋TG 澄清並無使用過把遮

離開戴住嘅彩色帽?
同把遮同一諗法而拾取 大約凌晨戴起頂帽 因為背囊空間有限 手拎亦造成不便 戴住最好
帽用以擋TG?
(笑) 不同意 而且戴彩色會令自己成為明顯目標

反光衣幾時執?離開時無著住?
17-18號晚除下反光衣 因為正在破壞玻璃樽

不同意示威者穿起反光衣扮演急救員/記者

(法官提問:反光衣上有紅十字標誌? )
拾取時並無詳細檢查

同意救護員通常會穿著類似證物嘅反光衣
同意證物中眼罩於17號校內撿取 並無用過
同意改裝眼罩可用以抵抗防暴
同意有撿取
不同意有使用過眼罩
3M手套亦係校內手套執起

1713 法官打斷 詢問控方盤問需時

1715休庭 稍後決定明日開庭地點

1739 明日早上1130於第4庭繼續 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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