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20200508中環 #傳票案

D2紀(18)
D3張 (18)

控罪: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傳票控罪指兩人於2020年5月8日,於不同時間在 IFC的 P1 層1100至1103店舖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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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及D3沒有出庭,由律師代表出席。

控方指收律政署指示要求押後待另一上訴案件HCMA187/2021關於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聆訊完結,該案排期在2022年7月19日開審。D1代表反對,因押後時間過長不理想,D2及D3代表則持中立意見。

裁判官查問各方有否現場片段,控方答將有2片段呈堂,D2及D3代表示有5段CCTV呈堂而D1則沒有。D1主要會爭議違憲,而D2及D3只作事實爭議如保持距離及有合法辯解。

嚴官指各被告就算押後開審至明年九月,對於各人在場原因不可能忘記,只是細緻點模糊,但有現埸片段呈堂協助,批准控方申請押後並擱置原有安排在一月份之審訊。

案件押後至2022年9月19日 14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再作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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