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0811尖沙咀 #審訊 [6/35]

下午進度

~補回是日審訊進度,非即時~

A2:男童X (14) / A3:廖(25)
A4:莊(24) / A7:黃(21)
A8:羅(19) / A9:蕭(23)
A10:潘(26) / A11:羅(22)

控罪:
(1) 暴動 [D1 - 11]
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1838時2026時,於尖沙咀柯士甸道至堪富利士道之間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2) 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 [D11]
於同日同地管有9粒使已用的催淚彈殼

控方代表: 外聘 #林芷瑩大律師 外聘 #李清桂大律師 外聘 #劉卓言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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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補下午審訊大概內容,細節在審訊後再補回。

A4 法律代表指出警員PW9在早上的口供與2020年12月13日在旺角警署的證供不相符。警員同意當時看不到被告對警方有任何暴力行為或挑釁性動作,當時現場環境嘈吵並且混亂。

播放片段P272,A4律師問警員其頭盔是否有藍色反光記號,警員指不記得,講到部份內容,但他在片段中認不到自己。

播放片段P258,A4律師問警員其行動是否charge and bite ,警員同意。他指他沒有去金巴利道, 是留在附近地方幫手。

控方覆問
控方: 你當日落口供時有冇人好似今日咁逐條逐條問你?回:無
控方:你話你拉跌得一次,點解你覺得你唔會搞亂?回: 因為印象深刻

控方傳召PW10警員22120,PW10於2019年8月11日 19:44 在柏麗大道近豐澤位置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A4。

A4律師指出警員22120於2016年3月入職,並於2020年5月停職,調往其他部門。其間因懷疑妨礙司法公正和作假口供的案件將於2022年10月開審。

播放片段P258,A4律師請警員指出片段中有否出現他所說的挑釁和追捕行為。警指片段中未能顯示。


明早會由A7法律代表盤問PW10警員22120,但由於A2明日需要出席學校活動,所以下午審訊改為1500~1600。

案件押後至明日0930同庭續審,期間各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外出。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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