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十八庭
#黎婉姫法官
#20200409鰂魚涌 #不服刑罰上訴

郭(24)

上訴方法律法律代表: #詹俊祺大律師

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
背景: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2月9日被判處7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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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開庭

上訴人已經出咗院,今日有出庭,黎官指如上一庭安排,今日會撤銷上訴人的擔保,交由懲教署看管,期間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給予雙方各自7日作陳辭,上訴方表示希望以當事人的利益為大前題,可以在收到報告後3日作陳辭,唯答辯方仍然需要七日,因此最快的上庭的日期是2022年2月8日,可惜當日法庭有案件在審訊中,要押後至2022年2月18日10:00同庭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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