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施祖堯裁判官
#20210709屯門 #判刑

D1: 陳 (27)
D2: 梁 (20)

控罪
(3)串謀損壞財產 [D1,D2]
被控於2021年7月9日,在屯門屯喜路1號屯門政府合署往兆安苑的行人隧道,與另一被告人串謀,無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財產,即屯門政府合署往兆安苑之隧道的牆壁。

=======
D1今日沒有律師代表,報告已解釋給兩位被告,他們同意內容,上次提及的賠償已經完成,D1沒有任何補充。

D2代表指D2有家人及僱主支持,感化官報告建議較長時數的社會服務令。法庭已考慮黃之鋒案的判刑考慮因素,此案不算嚴重,兩人均是初犯,認罪,並在感化官面前承認責任,判處兩人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感謝臨時直播員💛
The Art of Instagram Captions: Writing Engaging and Authentic Descrip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