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續審 [23/35]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8位被告 #0811尖沙咀

A2:X(14) / A3:廖(25)
A4:莊(24) / A7:黃(21)
A8:羅(19) / A9:蕭(23)
A10:潘(26) / A11:羅(22)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至堪富利士道之間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無牌管有彈藥
A11羅(22)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至堪富利士道之間彌敦道一帶管有9粒已使用的催淚彈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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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進度:

警長2828 (幫忙看守A7、A8、A10的證物) 和警員6288 (於現場看守A9) 均作供完畢。

控方表示所有控方證人已傳召完畢,唯希望法庭給予半至一小時讓她整理文件。

辯方表示不如明天繼續審訊,法庭同意。

法庭詢問辯方案情,辯方表示會有中段陳詞,但相信半小時能完結。

-11:30完庭,案件押後至2月8日09:00續審,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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