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續審 [27/35]
#王詩麗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8位被告 #0811尖沙咀

A2:X(14) / A3:廖(25)
A4:莊(24) / A7:黃(21)
A8:羅(19) / A9:蕭(23)
A10:潘(26) / A11:羅(22)

控罪1:暴動
所有被告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至堪富利士道之間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2:無牌管有彈藥
A11羅(22)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尖沙咀柯士甸道至堪富利士道之間彌敦道一帶管有9粒已使用的催淚彈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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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進度:

由於有被告居住的大廈有確診個案,需要進行2次強制檢測,法庭將審訊押後至星期三(16/2)上午繼續,以等待該被告的第1次檢測結果。

A7法律代表以65B形式讀出5份有關被告的品格證明書(是關於不同機構的活動等)。

法庭提議控辯雙方待辯方案情完結後,商量一下何時進行結案陳詞的日子,而法庭則甚麼時間都可以,包括星期六。

~10:36完庭,案件會在2022年2月16日09:30,期間各被告可按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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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員按:祝各位情人節快樂,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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