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四庭
#梁雅忻裁判官
#2014雨革 #審訊 [1/2]

朱(28)

控罪: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與2014年11月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港幣591,306.17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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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與雨革無關❗️

因早前未知案件詳情,控罪所述日期正值雨革和涉案銀碼較大,人物相關,致誤會與雨革有關,直至今天正審開庭講述內容才得悉無關

引起誤會,僅此致歉!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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