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三十四庭
#黃崇厚法官
#1005藍田 #不服定罪上訴

蔡(38)

原本控罪為非法集結和蒙面,經審訊後罪成,於2021年7月21日被判處2個月監禁。

上訴人已服刑完畢。本案沒有招認供詞,控方主要依賴PW的觀察,陳述及身份辨認。

法庭歸納上訴一方的爭議點:
1. 警員是否有追錯人
2. 警員在追捕目標人物期間會否有另一女子Y(即上訴人)出現,當中涉及PW証供的可信性和可靠性

上訴一方補充同時認為原審法官不接納上訴人在庭上的證供的裁斷,在法理基礎上並不恰當。

法庭需要時間作出裁決,屆時會通知上訴及答辯雙方聽取判詞。沒有訂下次日子,法庭會完成裁決書後通知雙方。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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