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1118旺角 #審訊[1/3]

👩🏻‍🦱郭(18)

控罪:
(1) 暴動
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於九龍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2)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524A號後巷管有一把多用途鉗,意圖將其用作非法用途使用。

(3) 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被控於同日在彌敦道524A號後巷保管或控制一罐打火機燃料。

(4) 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被控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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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法律代表:張大律師
辯方法律代表: #洪羽緁大律師

播放影片來源:蘋果日報 Live 片段

法官想清楚描述位置,建議案發地點由彌敦道九十度轉入稱為橫街,由橫街再九十度轉入稱為小巷

上午傳召控方證人:
PW1林榮發(音) 高級督察 作供

呈堂:
證物英文譯本:P8
證物中文譯本:P8A

主問及盤問 沒有覆問

PW2:楊姓沙展53956 作供
1993年加入警隊,於2019年9月升為警長,當時駐守西九龍衝鋒隊至今

雙方同意下,控方採用65B條形式讀出PW2於2019年12月6日的證人口供

沒有主問,辯方盤問 沒有覆問

PW3:鍾姓 作供
當日拘捕被告的警員,當時駐守西九龍衝鋒隊第一隊至今

下午再傳召PW3 作供

確認證物

主問完畢,辯方盤問未完,明天待續

審訊期間不用到警署報到,其餘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天09:30續審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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